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传播 > 传播工作 >
法律应成为网络施暴者的悬顶之剑。对于能找到始作俑者的网络暴力,要从源头查处;对于有“网络水军”参与,进行引流、利益输送的,要严厉打击“网络水军”上下游产业链;网络“大V”跟风转发的,也需要承担比普通公民更大一些的责任。
检察机关办理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是打击网络暴力的标杆性案件,对此类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网络暴力最令人担忧的是,其伤害是由许多人“你一言我一语”造成的,就像“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很难对其中的“一片雪花”追责。在办理网络暴力案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自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公诉权。
滑动查看更多建言↑
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持续强化监督发现保护机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从源头上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降低取证难度;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将涉及网暴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更长处罚期的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作为高校工作人员,身边最常见也最痛心的就是大学生甚至研究生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需要凝聚多方力量,综合使用多种手段,包括加强多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等等。
建议加强公安、检察、通信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环境;可以通过建立反诈平台、增强通信技术安全等方式加强技术防范,从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
我身边有一个真实案例:小孩子只有八九岁,拿着大人的手机玩,在网上给别人打赏,结果被骗走了好几万元……很多青少年被骗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
建议检察机关在普法时,要多走进校园,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孩子,提高孩子的反诈防诈意识,在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的同时,也让家长、老师提高防范意识,从而在全社会更广层面营造安全网络氛围。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注重以鲜活的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普法宣传。建议检察机关一方面要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区分案件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程度,分层分类依法办理;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和精准宣传相结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从源头上增强群众识诈防诈的“免疫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近年来,网络的飞速发展给未成年人生活带来便利,同时,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网络诈骗、“隔空猥亵”等新情况也不容忽视。希望检察机关加强与媒体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采用情景剧、布偶戏、歌曲、动漫等当下未成年人喜爱的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领域话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与教育等部门联合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系列教程,让法治教育红利惠及更多未成年人。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一项社会治理的大题,依然任重道远。建议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识别,借助人脸识别、大数据等,构建全方位的“青少年模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在“青少年模式”之下实现短视频内容的细分;家长朋友引导孩子树立多元健康的兴趣爱好,也要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一味禁止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培养未成年人积极、健康的爱好,自觉抵制网络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