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百姓“养老钱” 河南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5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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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素玲 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专项办主任袁永新在发布会上介绍,自4月11日专项行动以来,已立案侦办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案件105起,破案46起,打掉团伙3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1名,公诉和审结了一批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群众挽回损失近亿元。
在线索摸排上,各地、各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涉养老诈骗线索“大起底、大清查”活动,省专项办、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专用信箱;省公安厅组织梳理近5年来涉养老诈骗警情,从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
在行业整治上,16个成员单位立足职能,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累计查处涉诈问题310件,消除问题隐患298个。
在宣传发动上,各地、各部门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通过举办讲座、发放传单、张贴横幅、推送视频短片等一系列宣传教育“组合拳”,在全省迅速形成浓厚宣传氛围,有效提升了老年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发布会上,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省专项办成员庞景玉介绍,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养老诈骗犯罪案件78件13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46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1144.8万元。
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正在审判环节的案件共有13件,截至5月24日,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已开庭审理5件,判决4件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2件2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上2件2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20.5万元,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依法兑现政策;对于具有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省专项办成员张庆彬说,河南检方已对2021年以来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了摸排,建立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强化办案指导。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在办案件22件74人,被骗人员3300余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张庆彬说,河南检察院围绕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等六大领域,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案件,从严惩处。郑州、开封、周口等地检察机关已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案件。
同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重大线索加强研判、督办、盯办,充分运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侦查工作提质增效。
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省专项办副主任邓志辉表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打掉犯罪团伙31个,追缴各类损失1000余万元。
“养老诈骗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邓志辉说,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聚焦“六类”打击重点,突出打击涉及“养老”领域犯罪的接触性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行为,调集精锐力量,加大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了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
同时,加强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专项办副主任王建防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摸排发现线索47件,接收地方专项办转交线索5件,发现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5家。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4件,罚没金额3.19万元。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器械用品等涉老领域重点产品,全面开展涉老产品隐患排查,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违法、消费欺诈等行为,综合利用信用惩戒、典型案件曝光、限制行业准入等手段,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