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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郑州4人被依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5-08



关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处理的情况通报


近日,二七区发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查,病例李某某(男,28岁),故意隐瞒行程轨迹,与其朋友相见,最终导致朋友感染新冠病毒;病例王某某(女,20岁)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夏某某(女,30岁),外地返郑居家隔离期间,拒绝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多次私自外出,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以上三病例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分别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立案侦查。

王某某(女,31岁),二七区一饭店店长,因拒绝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重要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二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来源:郑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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