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可提前跟经营者核实;三是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以便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选择疫情低风险地区,关注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错峰出行,避免去人流量大、人员过于集中的景点。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二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三是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要慎食烧烤食品,特别是路边摊位的烧烤食品,其加工制作和卫生条件较差,食品安全风险较高。
一些美容院为了增加营业收入,会殷勤邀请消费者到附近店内“免费体验”。应谨慎对待“免费体验”,防止掉入消费陷阱。一是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免费体验”,当消费者真正体验时,各种附加收费项目也随之产生。做美容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什么项目免费,什么项目收费,如果只想体验免费项目,应事先声明;二是不要轻信美容院的检测数据,一些美容院的检测数据是为了销售服务,并不具备权威性,一旦轻信,可能被销售人员的危言耸听吓到,购买不必要的产品;三是慎重选择,妥善保存凭证,要选择设备较好、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医疗美容经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齐全的,具有一定规模资质的美容机构。在购买产品、办理美容卡、接受美容服务时,应向美容院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申诉书面证据。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具备了养生保健和“花钱买健康”的意识,保健食品购买自然也就成了一种新的消费热点。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一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二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食用禁忌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三不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不随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免费参观、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不要被推销者的亲情牌、优惠牌、福利牌、限购牌所吸引,避免冲动消费,更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品;四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广告,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小心会陷入商家的“套路”,如售前承诺不兑现,巧立名目收取手续费、金融服务费,诱导消费者缴纳所谓的“意向金”“诚意金”,捆绑搭售等。为此,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擦亮眼睛防“忽悠”。在选购汽车时,应详细了解商家优惠、降价让利的实质内容,要求口头承诺写入合同,防止落入“优惠让利”陷阱,留好宣传及购车相关资料。二要签订合同好维权。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将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付款方式、保质期限、交车时间等通过文字的方式予以明确,以防出现消费纠纷口说无凭。三要谨慎预付定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交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但诚意金、意向金,于法无据,切记不要交纳;预购汽车时,最好不要一次性提前预付全部车款,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022年1月1日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施行,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等,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新规定实施前购买的家用汽车,其三包责任按照原规定执行;企业承诺提前执行新规定的,按照企业的承诺执行。
广大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公众号、App、小程序等入口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