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引领“新时尚”!新版《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上线
超市中,蔬果货架旁边配备了可降解撕拉塑料袋;外卖订单界面,“无需提供餐具”可让用户增加几点绿色能量……自3月1日起,修订后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
2月24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NEWS
常轶旸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
河南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介绍,2009年出台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广大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提升,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原先粗放式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当下的形势。2020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台后,我省依据最新要求,修订出台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全省城市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做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于引导和督促社会各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美丽河南将发挥重要作用。
修订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原则,即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的原则,遵循总原则,《办法》在哪些方面体现出河南特色?
《办法》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专门就城市垃圾分类规划和建设进行规范,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和场所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从编制规划、科学选址到实施建设全过程,督促政府加大投入,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为了更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创新提出并在《办法》中设置“市场化运作”一章,鼓励支持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相关项目与资本、技术、产业相结合,建立全域、全时、全链条分类处理体系,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办法》第三章“源头减量”,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作了全面规定,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办法》第四章“分类投放”鼓励通过示范宣传、树立典型、表彰奖励等方式,从垃圾分类前端引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责任。
《办法》第五章“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提出分段监督机制,即各环节的参与主体,应当对各自相邻环节是否符合垃圾分类规定进行监督,形成从后端倒逼前端落实分类要求,《办法》从垃圾分类前端促进后端、后端倒逼前端进行了精心的制度设计,形成前后端各环节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办法》特别设置了第七章“社会参与”,分别对校园教育、媒体舆论、志愿活动等宣传、组织和职责等内容作了规定,目的在于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同时,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监督管理”,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确保取得实效。
“《办法》既注重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又注重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梁增杰表示。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 【上一篇】关于“东数西算”,你想知道的都在这了
- 【下一篇】3月1日起施行!河南为创业投资量身定制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