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传播 > 传播工作 >

郑州发布18号、19号通告: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15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
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18号)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图片

一、采样时间

1月14日上午9:00开始采样工作,18:00完成采样工作。

图片

二、采样对象

1、郑州市域内所有封控区、管控区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航空港区、高新区6个城区(含开发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图片

三、采样形式

封控区采取上门采样,请居民耐心在家等候;管控区逐楼栋、错峰采样,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有序排队采样;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航空港区、高新区设置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及时向公众发布具体位置。

图片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五)因近期天气寒冷,请广大居民做好防风防寒准备,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19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及对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二七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自1月14日起,将二七区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富田陇海花园,大学路街道桃源社区桃源路45号院、桃源路25号院翰林世家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二、对管城回族区以下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凌云路(城北路至郑汴路段)两侧,城北路(5、7)号院;商城东里(1、5、8、9、10、11、16、16-1、16-6)号院;公安厅家属院、凌云路(12、13、14、59)号院;东关东里(42、45)号院;黄委会家属院;商城东路12号院;以及凌云路联华商贸市场连片区域。

以下区域由管控区调整为封控区:

紫荆山南路街道南五里堡社区赵堡新村3号楼。

三、对二七区以下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以下区域由管控区调整为封控区:

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陇中南巷2号院,大学路街道康桥华城社区陇海中路53号院、郑大社区郑大西南生活区19号楼、桃源社区大学北路78号院2号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二七区:0371-80953120。

管城回族区:0371-53309757。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来源:郑州发布)


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邮编:450008   豫ICP备17047339号  技术支持:大河数字
  • 二维码手机站
  • 二维码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