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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发布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1-10-2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湖南省、贵州省、北京市等地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为守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9月30日以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旅居史人员、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人员、10月5日以来有甘肃兰州旅居史人员、10月9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人员、10月15日以来有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旅居史人员、10月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人员、10月16日以来有北京丰台区旅居史人员、10月17日以来有长沙市长沙县旅居史人员、10月18日以来有宁夏吴忠市旅居史人员,从即日起要在抵郑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若已抵郑但未能提前报告,则要在抵郑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上述地区旅行及出差。


二、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市民朋友前往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影剧院、酒吧、网吧、展馆、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测温、健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非绿码应立即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市民朋友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10月13日起,郑州市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在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疫苗禁忌症的市民朋友,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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