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发布时间:2020-07-20
7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水利厅获悉,由于淮河干流及部分支流超过警戒水位,自当日9时起,我省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当日,河南省水利厅向各地水利部门下发通知指出,我省豫南部分地区受持续暴雨、大暴雨影响,淮河干流淮滨水文站超过警戒水位,支流史灌河蒋集水文站超保证水位,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位均在继续上涨,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河南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19日9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通知要求,有关市县要严密监测雨水情,加强会商研判,做好预报预警,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加强堤坝等水工程巡查,全力做好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按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方案,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干旱等级为中度干旱。
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需要采取如下行动▼
由省水利厅分管领导主持会商,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部署。
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单位派员参加会商,邀请应急、农业、气象部门参加会商。相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参加会商,并汇报有关情况。
由省水利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协助地方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省水利厅向相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汛情旱情预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河南日报记者 高长岭)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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