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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02

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4630日,共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166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45个,应用程序158个,论坛4个,公众账号344个,网络直播3个,其他1个,服务项共计555个(详见附件)。


附件:

1719884581ea2b17 (2)_互联网站

1719884581ea2b17 (2)_应用程序

1719884581ea2b17 (2)_论坛

1719884581ea2b17 (2)_公众号

1719884581ea2b17 (2)_网络直播


1719884581ea2b17 (2)_其他

                        

 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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