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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推出调解“神器”,线上线下均可调解,还能自选调解员

发布时间:2019-03-01

  全省三级人民法院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免费在线调解。

  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河南省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于228日正式上线。今后全省三级人民法院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免费在线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在线调解平台。目前,我省法院已完成法院专网的审判流程系统与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对接,可以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业务在互联网与法院专网之间实时自动流程。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登录方式有两种:电脑网页和手机端APP。据了解,调解达成后,可以一键自动生成调解协议、网上申请出具调解书、网上办理文书司法确认,还可以网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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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平台具有这些功能——

  线上线下均可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PC端电脑浏览器访问调解平台,或手机扫描网页的二维码下载当事人APP端,登录调解平台,实现远程调解;还可以使用线下智能调解系统,满足一方当事人到场、另一方远程参与,或者双方都使用远程接入等多场景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及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调解或远程视频会话,进行纠纷协商,调解员对一些复杂案件可以在线请求法官协助调解,调解视频会话的全过程支持录音录像,即时保存,可随时调取查看。

  多种方式确定调解员

  调解平台可以根据当事人填写的纠纷信息内容,确定纠纷的性质,自动推荐调解员。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或选择由法院委托、指派调解员。

  一键生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可以在线基于调解协议模板,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案件当事人信息、纠纷概况、协议条款等内容,节省调解员编写调解协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网上送达调解协议

  调解员发送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在线查看调解协议。经过人脸识别后,即时确认接收调解协议。

  网上办理文书司法确认

  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可以在线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平台为当事人自动生成司法确认申请书,并无缝流转到审判流程系统,法官可直接在审判流程系统审查确认。

  网上申请出具调解书

  当事人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法官可通过审判流程系统出具民事调解书。

  网上监管调解进展

  通过调解平台可以查看本院及下级法院调解案件的详情、录像等,对本院及所辖法院调解案件节点、审限、结案情况实施全程监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案件数据统计分析

  法院可以统计本院的调解案件情况、调解员调解情况、调解成功率等各项信息;高院、中院可以统计辖区法院的调解情况。

  信息跨网系互通共享

  如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在线提交立案申请,平台会将前期调解过程中的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证据、文书等内容自动推送到法院办案系统进行立案。

  调解平台提供4项免费服务

  免费电话客服

  如果在使用调解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免费客服电话400-998-9672,有专业咨询师在线解答疑问。

  在线培训调解员

  调解平台可以为人民调解员提供互联网在线培训调解技能、调解业务等。

  提供调解指引

  调解平台可以向当事人提供类案参考、调解指南、法律法规等调解引导服务,让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有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帮助当事人认识调解、参与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自动推送节点信息

  调解平台可将案件进展情况即时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也可以登录调解平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调解平台适用案件范围

  根据当前人民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适用于民事纠纷的在线调解,主要包括:涉互联网、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农村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的额较小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等适宜在线调解的纠纷。

  在线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自愿申请在线调解或人民法院征求当事人意愿,当事人同意在线调解的,适用调解平台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提交立案申请,平台会将前期调解过程中的所有信息、文书等自动推送到法院办案系统进行立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河南日报综合郑州日报、大河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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