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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34例,治愈出院27例,死亡2例!河南累计确诊1169例

发布时间:2020-02-13

2020年2月12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4例,新增出院病例27例,新增死亡病例2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9例(含固始县1例)、南阳市7例、驻马店市6例、郑州市4例、周口市2例(含鹿邑县1例)、洛阳市1例、平顶山市1例、安阳市1例、新乡市1例、焦作市1例、商丘市1例。

截至2月1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169例,现有重症病例58例,现有危重病例34例,累计死亡病例10例,累计治愈病例258例。其中:确诊病例中,信阳市240例(含固始县30例)、南阳市145例(含邓州市17例)、郑州市141例(含巩义市9例)、驻马店市134例(含新蔡县10例)、商丘市87例(含永城市14例)、周口市68例(含鹿邑县7例)、平顶山市56例(含汝州市1例)、新乡市54例(含长垣市12例)、安阳市50例(含滑县2例)、许昌市34例、漯河市33例、洛阳市30例、焦作市29例、开封市25例(含兰考县5例)、鹤壁市19例、濮阳市13例、三门峡市7例、济源示范区4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9625人,2月12日已解除观察5074人,诊断为疑似56人,共有986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湖北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新增14840例,累计48206例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针对湖北省疫情特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湖北省的病例诊断分类中增加了“临床诊断”,以便患者能及早按照确诊病例接受规范治疗,进一步提高救治成功率。根据该方案,近期湖北省对既往的疑似病例开展了排查并对诊断结果进行了订正,对新就诊患者按照新的诊断分类进行诊断。为与全国其他省份对外发布的病例诊断分类一致,从今天起,湖北省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进行公布。

2020年2月12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4840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3332例),其中:武汉市13436例、黄石市37例、十堰市26例、襄阳市13例、宜昌市26例、荆州市321例、荆门市231例、鄂州市204例、孝感市123例、黄冈市264例、咸宁市9例、随州市31例、恩施州26例、仙桃市20例、天门市69例、潜江市4例。全省新增病亡24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35例),其中:武汉市216例、黄石市3例、襄阳市1例、宜昌市3例、荆州市2例、鄂州市2例、孝感市4例、黄冈市4例、咸宁市1例、随州市2例、恩施州1例、仙桃市3例。新增出院80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423例),其中:武汉市538例、黄石市17例、十堰市11例、襄阳市6例、宜昌市10例、荆州市22例、荆门市11例、鄂州市23例、孝感市28例、黄冈市89例、咸宁市19例、随州市11例、恩施州10例、仙桃市5例、天门市1例、神农架林区1例。

截至2020年2月12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48206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3332例),其中:武汉市3299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2364例)、黄石市911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2例)、十堰市56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3例)、襄阳市1101例、宜昌市810例、荆州市1431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87例)、荆门市927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02例)、鄂州市1065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55例)、孝感市287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35例)、黄冈市266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21例)、咸宁市53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6例)、随州市1160例、恩施州229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9例)、仙桃市480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例)、天门市362例(含临床诊断病例26例)、潜江市94例、神农架林区10例。
全省累计治愈出院3441例。全省累计病亡1310例,其中:武汉市1036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病亡134例),黄石市9例,十堰市1例,襄阳市13例,宜昌市11例,荆州市23例,荆门市24例,鄂州市30例,孝感市49例,黄冈市58例,咸宁市7例,随州市14例,恩施州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病亡1例),仙桃市16例,天门市10例,潜江市5例。

目前仍在院治疗33693例,其中:重症5647例、危重症1437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9028人,当日排除3317人,集中隔离6126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58377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77308人。

湖北十堰张湾区宣布实施战时管制

湖北十堰市张湾区12日宣布,张湾区全域从2月12日24:00起实施战时管制,管制措施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全市及张湾区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郑州市交通运输类企业2月17日起陆续复工,公路客运暂不复工

2月11日,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2月17日起,郑州市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复工,经营性道路客运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等暂不复工。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郑州市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确需应急防控需要提前复工的,应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得到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审批后方可复工。
针对未停工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以及因紧急运送应急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已复工的有关货运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条件进行自查,完善审核材料,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向当地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核小组补充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相关材料。

郑州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科技企业、机构3月2日起复工

2月12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郑州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除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研究所、新型研发机构、检验检测企业外,其它科技服务业企业于3月2日零时起复工复产。同时,郑州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科技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

郑州商贸市场复工复产时间确定,首批2月17日可申请

2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获悉,根据最新印发的《郑州市商贸市场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三类市场可依据市民日常生活需求分批开业。服装纺织、建材家居、花卉茶叶、箱包鞋帽、通讯机电、小商品、古玩字画等市场,暂不复工复产!与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紧密相关的农副产品、调味品及冻品冷链类市场,2月17日后可申请复工复产!汽车及汽车配件类市场,3月5日后可申请复工复产。

全体一线医务人员请注意!“国家保障”来了!河南防疫一线工作人员每人可获1000元慰问金

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面临着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心理压力大等困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三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为一线医务人员送上一份坚实的保障!

其中,近日,河南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按要求,设立“防控专项资金”,慰问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社区防控工作者、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按要求,上述人员每人可获得1000元的慰问金。

来源:河南省卫健委、国家卫健委、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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