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对河南日报社等11家单位拟作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0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经审核,河南日报社、河南商报社、医药卫生报社、鹤壁日报社、许昌日报社、许昌广播电视台、商丘广播电视台、洛阳市偃师区融媒体中心、武陟县融媒体中心(武陟县广播电视台)、长葛市融媒体中心、太康县融媒体中心11家单位申请的12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项(应用程序5个、公众账号7个)符合许可条件,拟对该11家单位作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准予其在许可项目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现就许可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710日至2023717日。

举报电话:0371-65905053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附件:拟同意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项目信息表(河南日报社等11家单位)


 

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710


拟同意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项目信息表(河南日报社等11家单位)_Sheet1


中共河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邮编:450008   豫ICP备17047339号  技术支持:大河数字
  • 二维码手机站
  • 二维码微信公众号